![]() 日志正文
|
||
此文发表于《语文报·高中版》(高一年级)2017年11月14日第3版。 在《故都的秋》一文中,作者多处使用了排比句。这些排比句,有的由句子组成,有的由短语组成,形成一种工整、雅致的美感,也极好地抒发了作者的感情,此外,读起来朗朗上口,悦耳动听,富有气势和音乐美。下面,列举数例并作分析。 例一、北国的秋,却特别地来得清,来得静,来得悲凉。 赏析:在文章开篇,作者便以三个短语组成的排比句概括了北国之秋的特点:清、静、悲凉。实际上,这也就是故都之秋的特点,也就是概括了全文的意旨。读起来,既有顺畅的气势,又有抑扬顿挫的声韵,“来得悲凉”与前两个短语相比,语气更为舒缓而深沉,一下子为“故都的秋”定了调。 例二、江南,秋当然也是有的……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,秋的味,秋的色,秋的意境与姿态,总看不饱,尝不透,赏玩不到十足。 赏析:这段文字两处使用排比手法,从“味”、“色”、“意境与姿态”三个方面写出南方之秋缺乏“秋”的特征,没有值得欣赏的地方,又从“看”、“尝”、“赏玩”三个角度写出南方之秋不能让人满足,让人陶醉。作者借南方之秋的种种不足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。短短一段话,两处使用排比句,顿挫分明而又气势连贯,淋漓尽致地抒发了作者对北国之秋的喜爱之情。 例三、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,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,钓鱼台的柳影,西山的虫唱,玉泉的夜月,潭柘寺的钟声。 赏析:“陶然亭的芦花”等五个名词短语构成排比,这五个短语就是五幅画面,展现出生动的美景,成为“故都的秋”的美妙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作者对北国之秋的喜爱、神往之情通过这一排比句,抒发得酣畅淋漓,无以复加。朗读这样的句子,便觉回旋往复,荡气回肠,韵律和谐,节奏鲜明,气势连贯,便觉郁达夫的语言优美至极,值得我们细细品味。 例四、北方的秋雨,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,下得有味,下得更像样。 赏析:作者将北方的秋雨和南方的秋雨进行对比,指出北方的秋雨“奇”、“有味”、“像样”,充分表达了赞美之情。 例五、南国之秋,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,譬如廿四桥的明月,钱塘江的秋潮,普陀山的凉雾,荔枝湾的残荷等等,可是色彩不浓,回味不永。比起北国的秋来,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,稀饭之与馍馍,鲈鱼之与大蟹,黄犬之与骆驼。 赏析:作者用“廿四桥的明月”等四个短语构成排比,写出南国之秋的特异之处,随后又作了否定:“色彩不浓,回味不永”。如果不用排比句,只写出一种或两种景物,则难有酣畅淋漓的气势,也难有这种音乐美。在文中,作者多次借南方之秋来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,但南方之秋与北国之秋相比,到底有怎样的差别呢?为了生动形象地说明二者的差别,作者用了具体的事物作比较,而且再次使用排比句,将这种差别写得非常清楚,将作者对北国之秋的喜爱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。南方之秋若是“黄酒”,北国之秋便是“白干”,南方之秋若是“稀饭”,北国之秋便是“馍馍”,南方之秋若是“鲈鱼”,北方之秋便是“大蟹”,南方之秋若是“黄犬”,北国之秋便是“骆驼”,这差别是何等的大!何等的清楚!学生对黄酒与白干、鲈鱼与大蟹的差别不大清楚,但对稀饭与馍馍、黄犬与骆驼的差别是极为清楚的,读了这四个短语,便对两地之秋的差别有了清楚的认识,同时,也像作者一样,深深地爱上了北国之秋。学生初读这个排比句,反应平平,在教师分析之后,他们即刻发出会心的微笑,可见这一排比句的饶有趣味和魅力四射。 |
||
评论
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?